2023 0423 早安 讓是一種智慧 不讓是一種愚蠢 這是無形的規矩943

紅灯 VS 黃灯:讓,沒事‧不讓,有事!

最後更新 2023-04-23 achi

昨天下午,阿喜大哥來店裡買飲料,用手勢一比,就知道他要喝什麼。他轉身到隔壁OK便利店買東西,再回來店裡,還沒坐定,開口跟我説的第一句話就是:

「那裡(手指著店門口左前方的路口,明勝路與保福路交接處)昨天(週五)下午車禍,有救護車來載人!」

阿喜邊喝飲料邊說,「昨天(週五)開元路和真如路口,一個外送員騎機車搶黃灯被貨車撞死。」他說是看電視新聞報的。

阿喜是鄰居淑伶大姐的小叔,很久沒來店裡,大概有半年,我正在想,他在忙什麼的時候,幾天前突然出現在咖啡茶坊的吧檯。

我正在清洗前一個客人買過飲料用過的不鏽鋼雪克杯…

他把黑色的口罩拉到脖子,問我:「知道我是誰嗎?」

「當然啊,只是瘦了點。」我說。

阿喜解釋:「我剛出院。在加護病房昏迷了20天……」

「為什麼?那麼嚴重!」我驚訝地問。

「在中港被機車撞了…」

車禍在他心中烙下的陰影,恐怕要很久很久之後才會淡去。

跟我提到前天週五發生在咖啡店左前方路口的車禍,阿喜問道,「是不是跟那攤賣香腸擋住視線有關?」

我說,沒有關係呀!明勝路和保福路,我印象裡,刨過兩次路面,道路上的分隔線、行人斑馬線也重新畫過兩次,但轉角處始終沒畫紅線。

這種丁字路口,看起來很繁忙,但是交通號誌,幾乎不會亮綠灯,24小時都是紅灯和黃灯一起閃,除非停電。

針對是不是香腸攤位影響用路人視線,我這樣回答:

「跟那攤位無關!是用路人沒守規矩」。

交通規矩明明要用路人看到閃紅灯,一定要先停下來,看看閃黃灯的幹道上有沒有來車,確定沒有,才能安全前行。

對於先看到閃黃灯的用路人,一定要減速,確定閃紅灯那條路上沒有來車,沒有危險,才能繼續前行。

這個規矩,在交通法規裡躺了幾十年了,會奉行規矩的人,少之又少。會出事,都是大家誰也不讓誰。

有一方不讓,就會出事!就像大陸那方的「貿易壁壘調查」舉動,就是準備「不讓」,結果會怎樣?再笨的人用膝蓋想也知道。

任何跟「讓」有關的人事物,只要有一方先讓,會皆大歡喜,反過來,有一方不讓,一定會有一方傷筋動骨,甚至嚴重到賠掉老命!

《讓利‧讓你無往不利:永康國際商圈推手李慶隆的故事》的作者李慶隆成功的「哲學」:

凡事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,甚至願意犧牲個人私利,讓事情圓滿。
因讓利而帶來的眾人最大利益,自然能換來信任、合作與友誼。
懂得讓利,你也能扭轉命運、脫離困境,從此無往不利!
沒有誰輸誰贏,只有先讓後讓。

「讓」可以用在方方面面。就看你要不要得到更多。

走在馬路上,一定要記得紅灯一定要停,黃灯要先讓,大家才會平安無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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